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工作的通知》(豫卫中医〔2020〕21号)、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洛卫中医函〔2021〕2号)文件精神,鼓励西医学习中医,培养一批掌握中医辨证论治、理法方药,能熟练运用中医、西医两种诊疗方法的中西医结合人才,栾川县中医院面向全县招收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学员,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培训对象通过系统培训,普及中医药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熟练运用中西医结合方法对临床疾病辨证施治,规范合理使用中医药技术方法,提高中医药临床应用水平。
二、招收学员条件及名额
1、全县内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非中医类别医师。
2、在临床工作中需开具中成药、中药饮片处方的非中医类别医师。
3、热爱中医事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及学习钻研精神,能够保证培训任务的完成。
4、第一批计划招收学员60名。
三、培训学费、形式及时间
培训通过集中学习、课外自学、临床实践等方式进行。
1、二年期培训班,学费共4000元(包含教材费),非中医类别医师集中学习中医理论课程,完成11-16门的中医课程,总学时数不少于850学时(课外自学时间不多于300学时),临床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
2、学期结束经省卫健委考核通过,发放结业证书。
3、培训地点:栾川县中医院门诊楼六楼会议室。
4、具体培训日期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1、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31日上午12: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流程:
拟报名人员填写《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四份)以及《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汇总表》,把电子版发送至lczyyywk@163.com。在中医院医务科(门诊楼四楼)提交上述表格纸质版及以下材料:
①一寸兔冠照片2张(底色不限);
②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
③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缴费地点:中医院财务科(门诊楼4楼)。
五、培训内容
(一)集中学习
二年期及以上培训班。包括必修课9门: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中成药学概论、中医推拿学、中医经典课程、中医科研思路与方法;选修课2-7门:根据所从事的专业及个人兴趣在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眼科学、中医耳鼻喉科学、医古文、针灸学等课程中自选。
(二) 课外自学
培训对象结合临床工作实际,可通过在线学习平台完成相应课程学时,巩固集中学习效果,提高中医理论知识与技能水平。
(三) 临床实践
临床实践方式以门诊跟师为主。二年期培训班临床实践时间不少于 24 周。每周不少于 3 个半天。其中中医内科实践时间不少于一半,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外科、中医骨伤科等科室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安排,原则上临床实践科室不少于 3 个。
六、培训考核
(一)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结业考核
平时考核含理论课程考试和临床实践考核,由我院负责,学期结束结业考核由省卫健委统一组织。
(二)结业发证
结业考核成绩合格的学员,由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管理局)发放河南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结业证书。参加培训的人员通过考核,每年可获得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 I类学分25分。
(三)证书使用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要求,其他类别的医师,经过不少于1年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考核合格后,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学专业学历或学位的,或者参加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认可的2年以上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总学时数不少于850学时)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既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也可以开具中药饮片处方。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豫发〔2020〕4号),允许临床类别医师通过西医学习中医培训考核后提供中医服务,参加中西医结合职称评聘。
(四)培训学员信息管理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西学中”办公室工作人员统一登录“河南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管理系统”登记学员信息,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备案。同时定期完善学员理论考试、实践考核以及结业考核等过程管理信息,未经备案或过程管理信息不完善的学员不予安排结业考核。
七、其他未尽事宜参考相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电话:0379-66696209
附件1: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申请表
http://zyy.luanchuan.gov.cn/uploadfile/2021/1230/20211230120437895.docx
附件2 :2021年度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申请汇总表
http://zyy.luanchuan.gov.cn/uploadfile/2021/1230/20211230120532342.docx